涉港遗赠执行遇难题公证处助慈善遗愿惠乡梓|公证在你身边
栏目:茶叶知识 发布时间:2025-09-02
  一位移居香港的广州荣誉市民,生前心系桑梓,立遗嘱将其在香港境外的全部遗产赠家乡。这份跨越香港、广州两地的遗嘱,因法律差异面临执行难题。公证机构主动作

  一位移居香港的广州荣誉市民,生前心系桑梓,立遗嘱将其在香港境外的全部遗产赠家乡。这份跨越香港、广州两地的遗嘱,因法律差异面临执行难题。公证机构主动作为,启动跨境协助机制,破解难题。

  随着遗产款项获银行确认可领取,广州市南沙公证处成功办理了一宗涉港遗嘱信托继承公证,让捐资助学的慈善遗愿终得实现。日前,广东省公证协会将该案例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古某某生前系广州市某街某村的村民,后移居香港,2020年因病在广州逝世。这位广州市荣誉市民,他心系家乡的社会发展和各项福利事业,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便开始捐资助学,其善举一直为乡亲们所乐道。他在香港先后于2013年11月4日和2018年7月30日立下两份遗嘱,明确将其在香港境外的全部遗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其过世后赠给A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遗嘱内容要求成立古某某慈善基金委员会对遗产进行管理,让爱心长期惠及家乡。

  由于两份遗嘱均在香港订立,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在香港办理遗嘱检验和公证手续,A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才能在内地接受上述遗产。2023年,A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驻村律师向广州市南沙公证处申请办理接受遗赠财产的相关公证手续。

  接到申请后,南沙公证处迅速启动跨境协作机制。承办公证员第一时间联系香港委托公证人, 在古某某配偶雷某某准备办理遗嘱执行所需相关法律文件期间,广州市南沙公证处粤港澳公证协作中心全程提供跨境法律指导,确保每一步操作既符合香港法律规定,又契合内地遗产继承规范。

  经过多轮沟通与核查,香港委托公证人最终出具《法律意见书》与《证明书》,并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后提交至南沙公证处,为接受遗赠公证的办理完备了相关法律文件和手续。

  随后,A村按遗嘱要求在经济社内成立了古某某慈善基金委员会,南沙公证处同步为委员会成立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确保遗产管理合规。至此,A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接受古某某财产遗赠已符合信托遗嘱内容的要求,南沙公证处为其出具了接受遗赠公证书,为遗产申领打通关键环节。2024年4月22日,A村接到银行通知,可领取相关款项,该案件最终顺利完成。

  办妥所有公证手续后,A村书记亲手将一面印有“严谨高效办实事,尽职尽责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南沙公证处负责人手中。

  南沙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宗涉港继承公证的难度在于,香港与内地实行不同的法律制度,在法律适用上以及遗嘱的执行上具有很大的挑战。在过程中,公证机构充分发挥粤港澳公证协作中心职能作用,及时启动跨境协助机制。一方面积极联系香港委托公证人,核实相关遗嘱的真实性以及在香港是否存在其他遗嘱;另一方面与多方人员进行协调沟通,在符合香港和内地法律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梳理思路,制订个性化公证服务方案。

  “本案成功办结,不仅实现了慈善家古先生回馈故土的生前夙愿,使其无私大爱得以永续传承,更为处理涉港澳遗产事务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参考,对于信托遗产权益保障、法律适用选择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法律事务合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南沙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